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要求部署,现将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我局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机构职能目录的动态管理信息均在局官网予以公开,涉及变更调整的均及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更新,让群众接收到最新、最准的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服务便民。本次局系统内机构调整,将我局下属单位石家庄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教育学院合并,组成新的机构石家庄市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相关机构职能、责任清单调整,均已在科技局官网予以及时更新,涉及到领导调整和职责调整,均同步更新。
(二)加强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凡属涉及到全局、财务专项经费使用、领导干部调整、全局性专项工作部署等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召开局务会,予以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政务门户网站和公示牌及时向社会公开,以提升各界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大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持续跟踪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9年部门决算和2020年部门预算均在政府网和科技局网站双公开。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公文印发规范制度,公文印发均明确标注公开属性。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我局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在我局官网信息公开专栏设有规范性文件板块,集中公开展示我局规范性文件印发情况,目前我局规范性文件公开12件。
(四)加强建立综合创新体系、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方面信息公开
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在我局官网及时公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相关政策、通知、公示等情况。我局官网科技视角专栏,设有石家庄科技、县(市)区科技和通知公告板块,集中展示科技体制改革信息,人才引进政策措施,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政策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和透明,便于查询。
(五)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提出明确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通知》要求,设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升级改版,在我局网站首页位置集中展示。
我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我局运用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办事大厅服务,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宣传,科学普及和互动交流等等,对网站内容进行及时更新维护,不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不断推动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作用,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目前我局有“石家庄科技”微信公众号一个,进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服务石家庄科技工作、报道全市科技动态,设置科技工作、科技服务、互动交流三个栏目,由专人负责运营管理。
(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我局明确新闻发布的主体责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局主要负责同志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七)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
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各种受理渠道,健全登记归档制度,规范答复和服务意识,全力为申请人提供帮助服务。本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相关申请。
(八)建议和提案公开
每年我部门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结后,均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上公布提案和建议答复全文,其中今年主办人大建议2条,政协提案4条,答复情况均已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
(九)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成立了由局三级调研员刘志文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相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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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3 |
3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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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无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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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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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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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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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23609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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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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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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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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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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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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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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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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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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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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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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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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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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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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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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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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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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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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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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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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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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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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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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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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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科技工作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