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工作,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科技监督体系建设,市科技局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局起草,经多次讨论修改完善,过程中征求了部分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企业、科研院所的意见建议,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形成了《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五条:
总则。明确了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监督原则。
监督职责。明确了市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监督主体及监督职责。
第三章,监督内容。明确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立项管理、实施执行、验收结项全过程的监督内容。
第四章,监督方式。明确了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抽查制度,对各种监督方式的适用范围及抽查标准进行了阐述。
第五章,组织实施。明确了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要求和督查问题整改、违规行为处理等内容;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大监督”工作机制。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及其他相关事项。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