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结合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实际,市科技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石科规〔2023〕7号),于2023年12月8日印发,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园区建设管理原则、目标和《办法》主要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了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园区申报主体等的主要职责。
第三章,申报与审核。明确了园区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以及园区论证与审核程序等。
第四章,园区管理。明确了园区自身管理机构,园区建设方向、目标与内容,园区星级评定,调整与退出程序等。
第五章,园区相关支持政策。
第六章,附则。《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三、出台意义
该管理办法对我市园区的组织建设、管理运行、申报认定等进行了全面指导,并明确划分了市级园区的星级,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园区建设逐步从数量转向质量,推动我市园区提质升级,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