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石家庄市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园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一、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加快探索大学科技园开放式建设路径,推动高校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激发发展活力,依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园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石科规〔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条。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园建设目的、概念内涵以及主要功能等,提出科技园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或地方政府为主牵头建设,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促进科技、教育、经济融通。
第二章 建设与条件。明确了科技园认定条件,以及科技园在孵企业应具备的条件,突出科技园建设的成果来源、成果转化验证和大学生实训平台建设等。
第三章 认定与管理。明确了科技园由市科技局适时组织开展申报和认定工作,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或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予以认定。科技园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价,促进科技园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服务与支持。明确了对科技园的奖励政策和支持措施。
第五章 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权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