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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31 11:19   来源:石家庄科技网 【字体: 打印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级,加快建立中央创新区公共服务机制,根据《石家庄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主导产业中央创新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中央创新区认定和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目标
聚焦科技前沿领域,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建设共享基础设施、聚集高端研发机构、汇聚创新创业人才、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贯穿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资金链的支撑载体,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主引擎和策源地,加速高端产业集群集聚。
三、涉及范围
《管理办法》中所指中央创新区是依托高新区、经开区等重点园区产业园,建立政府引导、科技服务企业为主体、市场机制运作、面向社会开放、服务中小企业的科技资源共享平台。
四、主要内容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了中央创新区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通过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构建从创意构想、技术研发到实验室研究、检验检测、中试放大、孵化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系统的主要功能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贯穿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供应链、资金链的支撑载体,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主引擎和策源地,加速高端产业集群集聚建设目标。
第二章是申请与认定。明确了申请中央创新区应具备的八项条件和在功能分区的要求,规定了中央创新区的认定程序。
第三章是补助与管理。提出建立中央创新区绩效评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设立中央创新区专项经费,对中央创新区建设给予补助,规定了建设补助标准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