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科建议字〔2021〕第1号
对石家庄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
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赵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科技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情况
(一)积极开展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为克服疫情影响,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全程网络化办公,在线或者电话帮助企业解决申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服务。目前组织了三批次企业向省科技厅进行推荐申报,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610家,完成全年700家任务87.1%,总数达到14177家,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成绩。
(二)国家科小2021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1027家(不含高新区),参评企业数576家,326家企业已获得入库编号,147家企业待公示公告后也将获得入库编号。另外,完成23家企业的入库抽查工作。
二、采取多方面措施,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一)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新一轮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推进苗圃工程、雏鹰工程、科技小巨人工程的开展。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2019、2020连续两年安排1600万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74个,对初创期、孵化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了支持,对企业在技术创新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新增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4家、示范基地8家;新增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家;新增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家;新增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6家。持续扎实开展向上问计,争取支持,2020全年争取上级奖补资金600余万元。
(三)科技金融服务取得较大进展。今年进一步加快推进专项资金工作进展。目前风险补偿资金已累计达到了2800万元。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新增专项资金贷款1400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共有21家企业获得专项资金贷款7910万元,其中有7家企业贷款到期正常还款1760万元,14家企业正在贷款期内贷款金额共6150万元。
完成了《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石政发[2016]15号)文件的重新修订。根据石家庄市规范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市政府文件满5年需重新修订,此次修订扩大了承担最高70%贷款本息损失风险的范围,增加了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正定新区)、矿区五个县(市)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更有力的科技金融支持。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根据我市《关于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产业率先突破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认真研究并起草了《石家庄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相关实施细则后,按照工作要求,我局负责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补助申报组织等相关工作,2021年度各县市区共收到县(市、区)共推荐135家企业申报贷款补助,通过审核汇总专家评审,符合贷款补助条件的企业121家,贷款补助金额3128.75万元,已上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帮扶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促进我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下一步,我们也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服务,促进我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6日
领导签发:贾良
联系人及电话:张旭 8382727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办、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