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借鉴农村改革中扩大生产和经营自主权经验的基础上,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在全国推开。1979年5月,首都钢铁公司、天津自行车厂、上海柴油机厂等8家大型企业开始进行改革试点。到1980年6月,参与改革的企业增至6600个。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上打开一个缺口,初步改变了过去只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不了解市场需要、不关心产品销路、不关心盈利亏损的状况,增强了企业的自主经营意识和市场意识。
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城市改革逐步推向经济责任制方面。1981年春,改革首先在山东的企业中试行。实行经济责任制的改革,是要把企业和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他们所承担的责任与实现的经济效益联系起来,使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此后,经济责任制很快推行到全国3.6万个工业企业。
与此同时,商业流通体制的改革也逐步展开。从1979年起,国家重新限定农副产品的统购和派购范围,放宽农副产品的购销政策,规定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可以出县、出省购销,集体所有制商业、个体商贩和农民也可以长途贩运。这为加快城乡商品流转创造了有利条件。
进而,所有制结构的改革也开始进行。1979年,全国出现知青返城大潮。为了缓解与日俱增的就业压力,党中央、国务院果断采取支持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发展的方针,开启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改革。在这种情形下,“个体户”应运而生。在北京前门,大碗茶青年茶社搭棚盘灶;在安徽芜湖,年广久开始了“傻子瓜子”的规模经营。1981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中指出:“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优势的根本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决策,决不是一种权宜之计。”在新的政策指引下,集体经济、个体经济有了新的发展,还出现全民、集体和个体联营共同发展的新经济形式。
伴随着改革的一步步深入,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企业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提出“所有权同经营权是可以适当分开的”。这是党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取得的新认识。
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活力,其中的一项措施是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对责权和奖惩作出明确规定,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感。有的企业还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尝试。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改革开放后上海第一家试行股份制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1986年11月,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长访华,邓小平把一张面值50元的飞乐股票赠送给他。这一颇有象征意义的举动表明,股票和股份制并不为资本主义所专有,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利用。
令人可喜的是,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不同所有制的多种经济成分得到发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和国内劳动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国家的允许和引导下,得到迅速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开创了发展国民经济、方便人民生活和扩大就业的新局面。
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国家对经济的计划管理权限逐步下放,缩小了指令性计划,扩大了指导性计划。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和方式得到调整与改进,小商品和计划外商品都由市场调节。价格、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