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能否解决好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更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党的十六大后,党中央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秉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着眼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改善人民生活,取消农业税,不断推进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突出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第一,教育方面。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六大后,国家大幅度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在西部农村地区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资助制度,确保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到2008年,城乡义务教育实现全部免除学杂费,惠及1.6亿学生,减轻了亿万家庭的经济负担,确保了所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都能“不花钱,有学上”,当年全国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5%。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为莘莘学子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第二,就业方面。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颁布实施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就业平等提供法制保障。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就业形势出现新的压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把保就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帮助高校毕业生、城市困难家庭就业,大力拓宽农民就业门路,同时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2011年年末,我国城乡就业人数达到7.6亿人,在世界各国失业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我国保持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第三,医疗卫生事业方面。2003年非典之后,我国开始在西部部分地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在全国推开,到2008年年底覆盖了全国,有8.14亿农村居民参加。这种个人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个人筹资小部分、国家和地方政府补贴大部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
第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等一系列重大制度陆续出台;在城镇,从城镇职工到城镇居民,特别是非公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2012年,我国各项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亿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各项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基本建成。
第五,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发展,我国社会矛盾多发频发,党和各级政府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完善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新路子、新举措,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在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和急剧转型过程中,由于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我国始终保持了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