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内设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石家庄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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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三)发展计划科。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相关建议,承担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提出年度科技计划总体设计、专项布局和经费预算建议。牵头组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评审,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承担科技报告工作。建设管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技专家库。拟订全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部门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决算执行。负责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承担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意见建议,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五)高新技术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农村科技与区域创新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山区科技创新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相关工作。承办科技会商工作。
(七)社会发展科技科(监督评估科)。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贯彻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相关建议。组织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绩效评价。统筹开展对重大科技规划和科技政策落实、项目和经费管理、平台基地建设等监督检查。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八)成果转化合作科。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措施建议。拟订科技成果管理相关措施建议,指导、监督科技成果评价,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相关措施,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协调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相关建设(包括京南示范区)。承担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需求分析,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内、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九)外国专家管理科。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组织开展国际人才交流活动,负责与外国官方机构及其他组织建立人才交流与合作关系,指导引智工作站建设;承办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燕赵友谊奖”“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同层次外国人才”等奖励申报组织工作。按照有关分类规定,管理、审验、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十)科技平台与京津冀协同科。负责拟订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学数据、生物资源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承担科技基础资源调查工作。负责拟订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计划并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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