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5年市级联合研发机构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申报2025年度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建设联合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25〕8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5日—3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馈,逾期不予受理。单位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52号 邮编:050031
收件人: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科技平台与京津冀协同科
联系电话:85057594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