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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7
来源:石家庄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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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切实加强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推动园区提质增效、提档升级,根据《石家庄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石科规〔2025〕3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年度认定的市级农业科技园区、2024年度评估限期整改园区(附件1)。
二、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以《石家庄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石科规〔2025〕3号)、园区规划及实施方案、园区自评估材料为依据,并以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数据为评价基础。
三、评估原则及结果
1.评估工作坚持“注重质量、注重实效、客观公正、以评促建”原则,重点评估各园区创新与转化、创业与服务、产业带动、生态建设、经济社会效益、基础设施与管理体系、政策措施内容等情况,每三年进行重新星级评估认定。
2.评估不合格的园区要限期整改,整改期一般为一年,整改后经评估合格的继续保留一星级,不合格的取消其园区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参加评估园区按要求编写《石家庄市农业科技园区自评估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报送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无故不参加本次评估的园区,将直接取消园区资格。
2.本次评估采用无纸化报送。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园区提供的评估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后,将评估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11月28日前报送至邮箱:kjjnqk@163.com。
联系电话:85054997   85671197
附件: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7日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