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驻冀高校科技特派员和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0)《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驻冀高校与石家庄市产学研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石政办函 〔2023〕38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驻冀高校科技特派员和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选派类别。选派团队科技特派员(每个团队由3-5名专家组成)、企业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纪人特派员和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
(二)选派范围
1.在与石家庄市政府签约的驻冀高校、驻石高校中选派科技特派员,每个团队可以服务我市多家企业。
2.按照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安排,同时开展2025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市域内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的科技人员可按上述选派类别提出申请。
(三)服务期限。本次选派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为协议签约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选派程序
科技特派员的申请与办理通过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市科技局网站主页“业务办理- -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栏目登录)在网上进行。
(一)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的科技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规上企业注册并登录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技术需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企业信息。
(二)驻冀高校相关部门负责推荐在校研究生和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组成团队科技特派员,并在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备案,驻冀高校负责审核相关信息并提交。
(三)备案的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对接,达成意愿后,签订三方协议,上传至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提交。
(四)市科技局根据企业需求和工作安排,确定2025年驻冀高校科技特派员人员名单和派驻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组织本地企业及时在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发布科技需求,并及时审核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
(二)驻冀高校和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备案特派员与企业的对接工作。做好科技特派员(团)的推荐、备案以及三方协议签订等工作。
(三)各科技特派员(团)上传三方协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7时;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三方协议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7时。
四、业务咨询
邮箱:sjzkjjkfk@163.com
科技企业服务科:0311-85067686、85053384
附件: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