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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10:48   来源:石家庄科技网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24〕9号),我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24〕9号)(附件1)认定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请采取网上申报,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填报流程详见附件2)。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由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申报单位登录“石家庄市科技孵化载体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确保数据准确、材料齐全。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带“石家庄市科技局”水印的认定申请表。
3.各归口管理部门网上审核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并实地考察其建设运营情况,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出具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器、众创空间,其孵化场地、在孵企业、管理人员与已认定的各类孵化载体不能重合。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市科技局查实后取消其相关资格,3年内不受理其认定申请,并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三、时间安排
申报单位9月21日前完成网上填报,认定申请表和全部附件材料打印并盖章后报送归口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归口管理部门9月2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9月24日前将推荐函(附件4)和认定申请汇总表(系统导出)盖章纸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 0311-85671296、85089298
技术咨询电话: 0311-85057592
地址:中山东路452号市科技局311室
附件: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