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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石家庄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1 09:39   来源: 【字体: 打印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集石家庄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石科〔2019〕63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需要,为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决定对科技专家库进行调整、完善和优化,并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请所有专家及时注册新用户或更新原有账号信息,要确保信息填写真实、准确、完整。今后,我局网上或线下开展的各类评审、评估、评价、咨询等科技活动将从入库专家中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标准
石家庄市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和服务等工作。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3.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创业导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4.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
5.科技型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央企、转制院所的技术总监或技术、科研骨干。
6.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5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7.在具有国家、省级科技经费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主要从事科研经费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8.知识产权法、民商法等相关领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9.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拥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资本市场银行信贷以及保险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征集方式
石家庄市科技专家库专家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各单位、各机构要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各类专家可自行申请入库(需上传相关证书或证件等证明材料),市科技局直接审核。
三、具体要求
1.已进入原石家庄市科技专家库的专家,无需重复注册,直接使用专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http://kjj.sjz.gov.cn),完善补充个人信息,并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已入库专家忘记用户名或密码,可联系本单位管理员协助找回,也可通过专家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或邮箱找回。原石家庄市科技专家库的专家不按时更新信息的,将从新库中移出。
2.未在“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注册的专家用户,请点击“专家用户注册”进行专家用户注册。专家应及时完善充实个人信息,并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备案。
3.入库专家应及时维护专家信息,每年至少登录一次专家系统。今后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单位和个人必须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个人和单位信用档案。
四、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经市科技局审核后准予入库。今后专家库实行常年受理申请、定期集中审核的方式,于每年9月集中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
六、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 85068626 85057592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