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13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石科提案字〔2023〕第6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413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革:
您提出的“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发展孵化器提升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孵化器基本情况
市科技局不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区域创新发展体系。我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推进我市创新创业工作,其中包括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加速器的认定管理办法和奖励政策,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双创载体建设和双创工作发展。目前,全市孵化载体专职管理人员1200余人,孵化载体总面积达到88.3万㎡,3800余家在孵企业和团队通过孵化茁壮成长,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生力军。
全市建成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国家级孵化器,打造了一批具有集聚效应的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孵化载体赋能现代产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科技孵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我市科技孵化载体建设实现了数量、体系与能级的同步提升,具有省会特色的“东西两翼+主城区+周边县区”的科技创业孵化高质量发展载体布局基本成型。
二、提升服务能力
以推动全市各类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从体制机制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孵化平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入手制定了详尽的推进工作方案,出台了相关配套支持政策。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石家庄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办法》、《石家庄市市级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石家庄市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积极引导各类创新创业载体资源集聚,有效激发各类孵化机构的发展活力,使其逐渐成为拉动我市创新与投资的重要源头。对于孵化器的建设,在注重数量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载体质量的提升,在孵化器的认定和考核条件更加注重对服务水平、孵化绩效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的要求。
三、加强监督管理
制定出台了《石家庄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评价办法》(石科规〔2019〕4号),从场地面积、从业人员培训、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拥有孵化基金和平台建设、新增孵化企业与毕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拥有知识产权、融资能力和对外开放合作等方面对孵化器进行全面考核,并明确规定“评价等级为'优秀'、'合格'的孵化器,依据其当年用于场地租赁和维修改造、服务平台建设、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宽带接入、创业培训等方面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情况,给予每家最高40万元、20万元的运营绩效奖励。” “连续两年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孵化器资格,是省级孵化器的并建议省科技厅取消其省级孵化器资格,科技部备案的建议科技部取消其备案。”在奖补资金支持上以绩效结果为依据进行差异化奖励,激励孵化器以绩效指标为导向开展孵化工作,积极促进形成合理有效的良性激励机制和优胜劣汰的淘汰机制。
四、营造良好氛围
不断加强孵化载体管理人才培养,进一步提升科技孵化载体的业务水平,加快推进全市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市科技局积极对接省科技厅、省科技孵化协会,努力搭建初级人员培训、重点业务提升、运营管理等全方位的孵化培训体系。2023年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政策宣讲暨服务能力提升系列培训活动之一“石家庄市孵化载体政策宣讲培训会” 5月8日在方亿科技工业园成功举行,活动由河北省科技厅主办,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协会承办,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方亿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协办,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从业人员共2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围绕“孵化载体的评级与评价政策”和“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体系建设与实施”进行了深入解读,为孵化从业人员今后工作开拓了视野、启发了思路、增强了信心。
感谢您对我市孵化器发展的关注,并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的帮助和支持。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8日
领导签发:曹晶
联系人及电话:杜娟 85089298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