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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 09:21   来源:石家庄科技网 【字体: 打印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申报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评审及立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立项流程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归口管理、逐级申报。
(一)在线申报:项目申请人登录石家庄科技网(http://kjj.sjz.gov.cn)——业务办理——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石家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资助方式”一栏,选择“完全自筹式”)。申请书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本单位管理员审核。
(二)网上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市科技局各对应业务科室审核。
(三)评审立项: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完成本科室项目的评审后,市科技局统一编制下达自筹经费项目计划并组织签订任务书。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共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列入各级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人员,有在研市级项目(已申请验收、正在验收以及验收后纸质材料未归档项目,均视为“在研项目”)的项目组前3名人员,不能申报本年度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承担“后补助资金”项目、科技领军人物及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有关人员,不受本条款限制。
2.同一申请人在本批次只能申报1项;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申报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4.归口管理部门要对申报单位的诚信记录进行审核,并依据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
(二)申报生物医药与公众健康自筹资金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以应用为主的研究项目,样本数应足够大(一般不低于100例),实验设计和实验数据必须符合统计学要求。
2.项目涉及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应用、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以及涉及伦理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在网上填报申请书时,将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作为附件上传。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领域的项目申报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科技局相对应的业务科室审核。具体领域和市科技局对应科室联系方式为:
1.生物医药与公众健康、节能环保、民生领域:
社会发展科技科 电话:85069286、85068336
2.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传统产业领域:
高新技术科 电话:85089298、85057595
3.农业农村领域:
农村科技与区域创新科 电话:85671197、85054997
4.软科学领域:
政策法规科 电话:85085849
(二)本批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前,不受理项目承担单位的各类人员变更申请。
(三)申报起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申请人及申报单位管理员上传截止时间10月22日17时,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10月25日17时。
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管理员上传数据后,请及时联系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及市科技局审核后需退回修改时,系统将自动发送提醒信息至联系人手机,请注意查收。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3日